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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党校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的干部工作、党建工作、人才工作和党校培训等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 )干部工作
1. 组织落实学校处级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领导班子建设规划。
2. 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有关制度,协助党委做好处级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监督、培训等日常工作
3. 协助党委抓好校级后备干部的选拔 、培养、 管理 、培训等 工作
4 . 协助校党委指导各党总支组织过好民主生活会,完善程序,确保质量。
5. 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定期选派干部外出轮训,办好校内各类培训班。
6. 配合纪委,开展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
( )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
1. 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协助党委召开 学校党建工作会议;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 落实党总支和党支部工作制度。
2 . 定期调研分析党员思想状况, 加强党员党 性教育
3. 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 负责党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定期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5. 负责领导干部和党员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及有关统计、上报等工作。
6 .加强对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召开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年会。
( )加强党校工作
1. 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学校“大规模”培训规划。
2. 校级党校 做好针对 入党积极分子 、党员、处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 青年干部 和青年骨干教师等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培训工作。指导二级党校做好各类培训。
3. 负责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加强党建研究。
( )人才工作
1. 组织做好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申请、管理、总结和验收工作。
2. 负责政工职称评审的组织工作。
(五)其他工作
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