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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为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广大党员支持疫情防控斗争的强烈愿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组织党员开展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搞强迫命令,不提硬性要求,捐款数额一般不超过100。对于患病或因家庭成员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可以不捐;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党员可以不捐;前期已通过北京教育工会“温暖武汉”项目或其他渠道自愿捐款的可不再捐款,其捐款数额纳入统计。

二、捐款使用

此次捐款将最终上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转交财政部,根据疫情实际和各地需要统一安排使用。捐款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建议采取网络捐款等灵活方式有序组织捐款活动,切实通过组织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明确责任,有序组织。请各二级党组织尽快组织并做好捐款统计工作,最晚32日(周一)12:00前将所收捐款通过手机银行或其他电子转账方式交学校账户(户名:北京服装学院,开户行:北京银行樱花支行,账号:01090504300120105029417),转账时请注明“X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捐款”。

转账时请留好电子转账凭证(下载电子回单或手机截图),于32日(周一)12:00前将转账凭证和《党员自愿捐款登记表》(附件1)、《捐款简要情况说明》(附件2)一并发送组织部邮箱。

3.抓好落实,严格管理。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所捐款项严格管理、如数上缴,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和挪作他用。在组织党员捐款时要做好登记,具体到每名党员。捐款收据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中组部统一样式制作下发。后续,市委教育工委会将捐款收据(每个党员对应一个编码序号)发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给党员本人开具。


联系人:王艳童 13810264820王峰 13810710309

邮 箱:zzb@bift.edu.cn


附件1:党员自愿捐款登记表

附件2捐款简要情况说明


                                              中共北京服装学院委员会

                                                    2020227